一、 SEE·TNC(2007)生态奖简介
“SEE生态奖”是中国大陆首个由民间环保团体设立的生态环保奖,诞生于2005年2月。奖项设立的宗旨是促进日益兴起的环保运动,推动中国民间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改善生态环境。
2005年4月22日,第一届SEE生态奖颁奖。139个项目参评,
38个项目获奖,其中9个项目获得大奖。SEE生态奖以其广泛的社会参与、严谨的评审程序、以及中国企业家阶层与草根环保组织的密切合作为明显特征,在中国社会尤其是环保界引起巨大反响,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重要环保奖项。
2007年SEE生态奖引入了新的合作伙伴, 全球最大的民间环保组织大自然保护协会(The Nature
Conservancy或TNC)将和阿拉善SEE生态协会共同主办此次生态奖,故本届生态奖更名为“SEE·TNC生态奖”。
SEE·TNC(2007)生态奖将以和谐为主题。它是目前社会发展的主题,也是SEE和TNC所从事的生态与环境保护事业的灵魂所在。两个机构一贯主张与各方利益相关者友好合作,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人际和谐。
SEE·TNC(2007)生态奖侧重于表彰在生态保护方面取得实效,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视多方合作、协调发展、达到人与自然和谐、人际和谐的个人和机构,强调行动力和多赢的结果。
本届生态奖的奖金总额较上届翻番,达100万元人民币。奖项设置上除延续上一届奖项内容外,还增设了企业生态奖,旨在奖励那些注重生态保护、实践可持续发展理念的企业。
二、奖项类别
1、生态奖
奖金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名,奖金人民币200,000元/名
二等奖三名,奖金人民币100,000元/名
三等奖六名,奖金人民币50,000元/名
优秀奖二十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名
2、企业生态奖
奖项设置:共评选20家获奖单位,颁发SEE?TNC(2007)生态奖奖杯和证书。
三、 申报对象
1、生态奖
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申报,项目执行机构可以是单方或多方,包括NGO、学校、研究机构、政府、自然保护区、个人等;重点奖励在生态保护中注重行动效果,多方协作,达到多方共赢的项目。
2、企业生态奖
以企业为申请主体,包括各种性质的在中国大陆注册并经营的企业,申报项目可包括为解决企业所面临的环境问题所做的单个或多个项目。重点奖励在发展过程中重视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的保护,达到企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相协调的企业。
四、申报项目范围
1、生态奖重点领域:
1) 自然保护(荒漠化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2) 和谐发展(自然生态保护与社区可持续发展等)
2、企业生态奖重点领域:
1) 环境友好(生态设计与生态工程、清洁能源、节能、自然资源的可持续 利用与循环经济等)
2) 社会责任(企业自发或参与的环保公益行动、生态保护等)
3、申报项目是指2001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已完成项目或正在实施但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
4、未进入实施阶段的项目和已获得2005 SEE生态奖的项目不在本届评奖范围内。
五、参评人员
1、参与网络投票的公众
2、评审委员会(由关心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有关领导、专家、活动家、企业家和媒体代表等组成, 分生态奖和企业生态奖两个评审委员会,每个评委会7人)
3、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理事、大自然保护协会亚太理事或代表
六、评审标准
1、 实效性:申报项目应通过具体活动取得一定的自然保护成效;申报项目区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社区福利有所提高,社区的经济有所发展。
2、 多赢性:申报项目由多方(群众、政府、民间机构)参与,做到人
与自然和谐,人际和谐,社区和谐。企业项目须兼顾企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企业经济与文化和谐,企业的人际和谐。
3、
可持续性:申报项目能够在本地良好地维持和发展下去,并可预示项目区自然生态将实现良性循环;机构或个人有能力使项目持续发挥影响,使项目理念在其他地区得以推广。
七、评审程序
1、生态奖:
1) 申报资料在网上公开发布;
2)
第一轮公众和评审委员会初评:公众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同时进行,网投结果得票数最高的为100分,依次递减1分,取前40名;专家评分每个项目最高得分为20分,项目总得分为7名专家评分的总和,排出项目得分顺序后,也按分数最高者为100分计算,依次递减1分,取前40名;在此基础上,评审出前30名入围项目,其中网民投票占40%权重,评审委员会投票占60%权重,两个分数相加取前30名。
3) 第二轮,由第三方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递交项目真实性考察报告;如果发现做假或虚报现象,将取消该项目评奖资格,缺少名额不再增补。
4) 第三轮: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三方专家考察组的报告,从入围项目中选出10个大奖的候选项目,进入第四轮的一、二、三等奖评选;其他项目获得优秀奖;
5) 第四轮: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理事和大自然保护协会亚太理事或代表现场投票:最终确定前10个大奖;
2、企业生态奖:
1) 申报资料在网上公开发布;
2)
第一轮:公众和评审委员会初评:公众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同时进行,网投结果得票数最高的为100分,依次递减1分,取前30名;专家评分每个项目最高得分为20分,项目总得分为7名专家评分的总和,排出项目得分顺序后,也按分数最高者为100分计算,依次递减1分,取前30名;在此基础上,评审出前20名入围项目,其中网民投票占40%权重,评审委员会投票占60%权重,两个分数相加取前20名。
3) 第二轮:第三方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递交项目真实性考察报告;如果发现项目做假或虚报现象,将取消该项目评奖资格,缺少名额不再增补。
八、申报说明
1. 申报时间: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2月16日
2. 申报方式:书面邮递。请将完整的申请资料邮递至: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 “SEE·TNC(2007)生态奖”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7号国恒基业大厦F座702室
邮编:100029
为及时把您的申请信息发布在网站上,以便公众网上投票时参考,请尽可能同时提交与邮寄资料内容相应的电子版,email至:seetnc@vip.sina.com无电子版不影响申报资格。
3. 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07年2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4. 申报者须完整回答申请表内容。
5.
每个申报项目的申请资料中必须提供与申报项目相关的8张彩色照片,并编号、提供照片说明文字,照片画面或人物须清晰完整。这些资料将由组织者保留并有权用于评奖活动的宣传。组织者有权使用获奖项目的所有资料进行非商业性的宣传。
6.
报送资料中可以(但不必须)包括能够进一步说明和展示项目成果的媒体报道、录像带、光盘、文献资料、样品等,作为评选参考。但是所有报送的物品和资料恕不退还。
7. 申报资料应正确、真实反映项目情况。如有做假或虚报现象,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保留对外公布的权利。
8. 获奖的个人或组织须与申报时申请主体一致,其提供的奖金汇入帐户也必须合法并与申报时相符。
9. “SEE·TNC生态奖”主办方只接受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的申报资料。
10. 有关“SEE·TNC生态奖”相关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在“SEE?TNC生态奖”主办方。